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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4年度环评和排污许可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标段四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2237)、《关于印发的通知》(湘环发〔2023〕6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点击查看环境局各分局建设项目环评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审批质量和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点击查看环境局拟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度环评和排污许可技术支撑服务。 | 项 | 1 | 977800 |
合计金额小写: 977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柒万柒仟捌佰元整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技术支撑 | ****点击查看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在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出具评估意见。 | 20个 | 1320.00 | 26400.00 | |
****点击查看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审查,在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出具评估意见。 | 250个 | 650.00 | 162500.00 | |||
2 | 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抽查和现场核查 | ****点击查看分局管理的环评登记表进行抽查和现场核查,比例约为复核总数的 5%。 | 110个 | 440.00 | 48400.00 | |
3 | 排污许可审查技术支撑(包含证书技术审查、现场核查、执行报告审核,问题整改) | ****点击查看分局管理的排污许可企业的证书进行技术审查、现场核查、开展执行报告审核和问题整改指导等,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现场核查意见、执行报告审核意见,并指导问题企业整改。 | 重点管理 44 家 | 1450.00 | 63800.00 | |
****点击查看分局管理的排污许可企业的证书进行技术审查、现场核查、开展执行报告审核和问题整改指导等,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现场核查意见、执行报告审核意见,并指导问题企业整改。 | 简化管理 370个 | 1050.00 | 388500.00 | |||
4 | 排污许可登记表抽查和现场核查 | ****点击查看分局管理的排污许可登记表进行抽查和现场核查,比例约为复核总数的 5%。 | 205个 | 440.00 | 90200.00 | |
5 | 定期服务人员 | 因本项目工作过程中会涉及到环保专用网络办公,因此需安排 2 名定期服务人员办公,****点击查看分局工作要求。 | 2人 | 99000.00 | 198000.00 | |
合计报价(含税) | 977800.00 | |||||
合计(含税)金额小写:977800.00元。 合计(含税)金额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柒仟捌佰元整。 |
由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向甲方提供服务。
(一)工作要求
1.乙方应当做好技术支撑服务过程中的经费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物资等所产生的费用)工作和现场核查的车辆保障工作。
2.乙方应当实事求是,独立完成评估工作。****点击查看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用于督促地方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改进工作方法。
3.乙方应当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完成全部工作。
(二)提交成果
1.****点击查看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技术支撑,在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出具评估意见。
2.****点击查看分局管理的环评登记表进行抽查和现场核查,出具抽查和现场复核意见。
3.****点击查看分局管理的排污许可企业的证书进行审查技术支撑、现场核查、开展执行报告审核和问题整改指导等提供技术支撑,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现场核查意见、执行报告审核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复核意见并指导问题企业整改(对排污许可工作以企业为单位进行包干制计算,不限次数)。
4.****点击查看分局管理的排污许可登记表进行抽查和现场核查,出具抽查和现场复核意见。
(三)成果要求
1.技术支撑服务中的服务内容均需和甲方充分沟通,符合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及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出具的审查意见、复核意见、现场核查意见、评估意见等需经甲方审核通过。
2.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后三个月内乙方提交项目总体成果报告,通过专家组论证,并经甲方审核通过,甲方将依据项目的需要,调整中标单位的服务时间,乙方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服从。
3.无论何种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的,甲方发出关于消除影响、保证进度的措施、指令,乙方必须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加以执行,并接受甲方的检查。
4.项目工作受客观原因限制,或是非中标人责任而无法或不能按计划完成的,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和协调情况,及时解决,消除影响。
5.工作组织安排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时间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结构,且计划要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6.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内容和深度;未经甲方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7.乙方审核完成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经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抽查,发现环评内容中行业类别有误、评价等级错误、产排污环节遗漏、主要评价因子和污染因子不全,或排污许可内容中污染因子遗漏、评价标准适用错误和排放口数量错误等不符合行业技术规范的重大缺项,以书面形式通报不合格的工作内容不计入实际审核数中,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企业故意隐瞒的情况除外),并承担违约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提交的成果应整理成册,通过专家组论证,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连续两次甲方发出整改通知未整改到位的或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因项目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后,已付的合同款退回,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5)考核机制: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服务时限、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综合考核。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双方权利
1、甲方
(1)有权知悉本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并提出时间进度和质量控制要求。
(2)按合同服务内容,要求乙方提供验收通过的所有服务成果。
(3)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或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
(1)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的服务工作。
6.2双方义务
1.甲方
(1)向乙方介绍和解释项目工作基本内容和服务要求,****点击查看服务所需要的原始材料和服务内容。
(2)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点击查看分局、各园区及企业的协调组织工作。
2.乙方
(1)按服务内容,配备专业技术团队和必要的外聘行业专家;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
(2)在合同期限内****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环评和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工作,对项目服务工作进行进度、质量把关,并对服务内容和成果质量负责,提供验收通过的所有服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服务内容。
(3)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有关技术资料、数据信息及其他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需加盖公章),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提供给第三方,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永久有效。
(4)乙方负责本采购合同服务范围内生产活动的全部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7.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没有及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和工作内容而影响合同履行进度,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期限。
7.5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付乙方服务报酬,如没按时付款,则每天按应付服务报酬1%支付乙方违约金。
7.6乙方审核完成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评登记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危废经营许可证,经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抽查,发现环评内容中行业类别有误、评价等级错误、产排污环节遗漏、主要评价因子和污染因子不全,或排污许可内容中污染因子遗漏、评价标准适用错误和排放口数量错误等不符合行业技术规范的重大缺项,以书面形式通报不合格的,发现属于乙方审核责任的工作内容不计入实际审核数中,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注:由政策变化导致的工作量的改变以甲方发布的文件为准。
2.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正规发票 。如乙方未提供发票或延迟提供发票或者提供的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中止付款 ,且不负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共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 ****点击查看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点击查看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点击查看764 | 地址: | **省**市**区**市**区文轩路27****点击查看广场B8栋广电计量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张武 | 法定代表人: | 李世华 |
委托代理人: | 欧俊 | 委托代理人: | 黄时晓 |
电话: | 0731-****点击查看7853 | 电话: | 0731-****点击查看0001 |
传真: | 0731-****点击查看7860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