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2-27 17:38
90天 |
其他 |
500,000元 人民币 |
34,982,323.73元 人民币 |
水利施工-综合评估法 |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38页资信标“售后服务能力”的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为:考察投标文件对服务响应时间的承诺,以承诺函的方式提交。服务响应时间(5分):投标人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8(含)小时内得5分;8(不含)-24(含)小时内得3分,超过24(不含)小时得1分。未提供评审资料得0分。上述选项共划分三个档次,每档分差为2分(该项分值的20%~40%)。 2、本工程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作修改并重新发布,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工程量清单制作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