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2025年城市环境维护及树池修缮项目(材料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标段(复合肥采购)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509QT-556001001)

【咸宁市本级中心】2025年城市环境维护及树池修缮项目(材料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标段(复合肥采购)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509QT-556001001)

发布于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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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2025年城市环境维护及树池修缮项目(材料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标段(复**采购)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09-30 09:50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一、招标概况

<2025年城市环境维护及树池修缮项目(材料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标段(复**采购)>于 <2025年09月08日>在**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9月29日>在 开标,并于 <2025年09月29日>完成评标工作。****点击查看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1名 第1名 第1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682665.0000> <634590.0000> <707664.0000>
质量(如有)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06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139****点击查看8519>
2、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153****点击查看0166>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点击查看33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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