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东城区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睢宁县东城区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4-22

招标详情

睢宁县东城区实验学校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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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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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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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饮食炊事机械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睢**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16: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00:01 至 12:01 下午:12:01 至 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09:20
开标地点 开标室六(**)
预算金额 ¥138.069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小宇
项目联系电话 0516-****点击查看0516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睢**渭**路与**东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点击查看6018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睢****点击查看社区服务综合楼1幢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小宇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5 09:2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8.069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点击查看890.00元

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25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验收完毕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5 09:2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时间9:20)前。

2.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周小宇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0516

地址: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点击查看.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fa56234c-6eaf-4a80-b346-a6fcb295c31a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睢**渭**路与**东路交汇处

联系人:陈劼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6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睢****点击查看社区服务综合楼1幢3层

联系人:**恒华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恒华

电话:0516-****点击查看0516



附件:****点击查看采购文件.doc
附件(1)
JSZC-320324-XZHH-G2025-000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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