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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开发区**及配套工程
项目(一期)新增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点击查看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新增用海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新增用海
二、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开发区大雅村东北侧马袅湾海域。****点击查看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码头引桥由高桩梁板结构(排架间距7m)调整为110m跨钢桁架结构+预应力砼小箱梁结构,码头其余结构方案不变。且码头引桥工程灌注桩施工前需在施工区域附近建造施工栈桥和钻孔平台,共计建设3座施工栈桥和6种钻孔平台,引桥、钢栈桥及施工平台需新增用海。
本项目位于****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规定,本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筑构物”(一级方式)中“透水筑构物”(二级方式)。
****点击查看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新增用海申请占用海域面积0.0440公顷,占用岸线0m,申请用海年限29年,用海期限与已批****点击查看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一致,至2054年7月24日止。
****点击查看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新增用海(钢栈桥及施工平台)申请占用海域面积为0.1545公顷,占用自然岸线15.9m,申请用海期限为2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金发****点击查看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点击查看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点击查看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新增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县**镇文****点击查看规划局
联系电话:0808-****点击查看4491
Email:****点击查看@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提出反馈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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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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