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府规〔2022〕3号)《****点击查看实验室管理办法》(海科工信字〔2023〕5号)《****点击查看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经实地核查、行政决策等程序,形成考核评审结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3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提交我局,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加盖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地址:海****点击查看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4楼****点击查看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电话:****点击查看4667
附件:绩效考核评审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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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