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7-02
夏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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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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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光大生物****点击查看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自治区**市**平地泉镇泉脑村

中标金额:462.00万元(单价:770.00元/吨)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62.00万元(单价:770.0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光大生物****点击查看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

服务范围:因垃圾焚烧飞灰属于危废,光大生物****点击查看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本批次计划转移6000****点击查看填埋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琳(组长)、杨敏、帖花、彭永梅、施乾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费金额2.91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榴城镇引凤路308号

联系方式:0552-****点击查看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怀****点击查看广场1901室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1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惠毅(采购人代表)、赵鹏(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点击查看013(采购人代表)、177****点击查看1816(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
附件_519776865_329602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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