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谢投审〔2024〕4号
****点击查看改革局关于谢岗镇荔枝塘排渠和樟惠公路排渠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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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谢岗镇荔枝塘排渠和樟惠公路排渠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谢岗镇荔枝塘排渠和樟惠公路排渠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谢岗镇黎村村。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河道护岸挡土墙466.79m,**箱涵1座,孔口尺寸为宽6.5m高3.3m;对两条排渠清淤881.72米;排渠护岸顶设计2m巡护路等配套服务设施。
三、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17.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82.7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57.30万元,独立费用170.39万元,基本预备费55.5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8.4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8.80万元,专项工程(树木保护)静态投资4.31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谢岗镇财政解决。
四、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由****点击查看负责组织实施。
五、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关于再次征求谢岗镇荔枝塘排渠和樟惠公路排渠综合整治工程用地红线意见的复函》****点击查看**局谢岗分局)、《关于再次征求谢岗镇荔枝塘排渠和樟惠公路排渠综合整治工程用地红线意见的复函》****点击查看管理所)。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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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点击查看分局、****点击查看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