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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点击查看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点击查看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高新区“十五五”****点击查看办公室印发的《**高新区“十五五”规划体系清单》,将《**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纳入其中。为科学开展终期评估和编制规划,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和《**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辅助性服务工作。
二、项目资金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7.59万元。
三、资格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服务内容
4.1 **采购方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调研,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建立原始资料台账。
4.2 **采购方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客观评价《**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完成情况、经验和不足,全面分析原因。
4.3 **采购方依据中央和省、市基本思路和指标体系,按照**高新区总体规划中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时期区域经济社会各领域的阶段特征及新变化的预判,结合应用《**高新区“十五五”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目标、****点击查看环境保护部分)》成果,明确“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研究提出亮点创新工作、重点攻坚任务、重大项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并设置相应的指标体系,形成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
4.4 **采购方编制完成《**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4.5 **采购方组织相关专家对《**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进行咨询和评审,并按相关部门要求及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4.6 将该项工作相关资料整理成册并装订。
4.7 供应商在技术文件编制完成且通过采购方评审验收定稿后的一年时间内,免费提供采购方对该技术文件的咨询答疑服务。
4.8 其它与《**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辅助性服务项目相关的工作。
五、服务要求
5.1 项目服务团队和人员要求
5.1.1 供应商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数据泄密等各类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5.1.2 成交供应商需为本项目设置专门工作团队,团队设置项目总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3年以上环保规划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未经采购方同意随意更换(提供个人履历、项目经验及证明人、联系方式)。在项目实施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更换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向采购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5.1.3 当采购方需要提前完成工作时,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增配相关人员,确保按照采购方需求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可提供承诺函)。
5.2 工作质量要求
5.2.1 按照国家、**省、**市等环保部门要求及技术规范按时保质完成**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终期评估和**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并通过采购方组织的专家评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等相关部门的审核。
5.2.2 在项目服务期间,做好数据备份,并确保在出现数据或数据库故障或丢失时能较为直接的进行数据恢复。
5.2.3 在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对提供和填报的资料、数据等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保证顺利完成该项工作。
5.3 商务要求
5.3.1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事项完成之日结束。
5.3.2 付款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审批程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5%;完成初稿,并按照采购方和专家咨询意见要求修改后,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审批程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5%;通过专家审核,并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审核定稿后,完成相关资料移交,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审批程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财政预算下达之前的工作费用,采购方可延期至采购预算下达之后支付,且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方付款前,成交供应商未向采购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采购方有权延期支付费用,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3.3 报价要求:参选人应提供报价函,且报价应是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管理、材料、差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3.4 验收要求:通过采购方组织的专家评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等相关部门的审核,并提交定稿的工作技术文件。
5.4 保密要求:供应商对编制过程中获得的资料、数据等信息及成果负有长期保密责任,未经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或使用。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相关工作人员遵守保密约定,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约定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若由于供应商过错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5 其他要求:
5.5.1 由供应商提供项目现场调研的车辆和人员保障。
5.5.2 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5.5.3 供应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可提供承诺函)。
5.5.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成本和各种风险,作出合理报价。若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签采购合同。否则,供应商须承担违约责任,向采购方支付项目成交总价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因供应商违约行为遭受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向采购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六、比选响应
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申请人需在2025年8月28日12:00前将比选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及资格要求相关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本次比选指定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七、响应文件要求
7.1 供应商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分为资格部分、报价部分、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所有部分须统一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并逐页编目编码。
7.2 响应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比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八、评审办法
能够满足公开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选。若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中选。具体评分细则参见附表。
九、比选
入围比选申请人需在2025年9月1日14:00前将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比选文件报送至成****点击查看城管局综合处(**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6楼)。比选结果将在**高新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十、其他
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均视为围标。
(一)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的;
(二)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的;
(三)同一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且在另一家比选供应商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的;
(四) 直接或间接持股比选供应商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在另一家比选供应商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的;
(五) 直接或间接持股比选供应商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直接或间接持股另一家比选供应商的;
(六)比选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差异;
(七)不同比选供应商的比选文件相互混装;
(八)其他可能存在围标情况的。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5344
附件:1.比选报名表
2.报价一览表
3.综合评分表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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