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睢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4-10-12

招标详情

睢宁县开发区人民路实验学校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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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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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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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开发区高级中学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设备采购
品目

教学仪器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睢**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四(**)
预算金额 ¥211.997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汤顺
项目联系电话 151****点击查看1567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睢**人民路与沿**路交叉口西18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点击查看0566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睢**睢河街道睢魏北路10号二楼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汤顺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开发区高级中学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设备采购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5 09: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开发区高级中学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11.997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1.9973万元

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开发区高级中学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并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5 09: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00)前。

2、2024年10月1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0月1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8828

地址:睢**睢河街道睢魏北路10号二楼01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点击查看.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7a4f44a8-3c5e-4bf5-bb42-35a****点击查看3078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睢**人民路与沿**路交叉口西180米

联系人:杨忠泽

联系电话:195****点击查看0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睢**睢河街道睢魏北路10号二楼01室

联系人:汤顺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1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顺

电话:151****点击查看1567



附件:****点击查看采购文件.doc
高级中学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设备采购需求清单.pdf
附件(2)
JSZC-320324-JSRS-G2024-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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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设备采购需求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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