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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对**市**区土地整治项目和**区吉家庄乡南米窑和南息旧村增减挂钩项目报备入库(外业拍照举证)技术服务进行了询比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市**区土地整治项目和**区吉家庄乡南米窑和南息旧村增减挂钩项目报备入库(外业拍照举证)技术服务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开标日期:2025年1月20日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 |
1 | ****点击查看 | 165760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 合格,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允许将实地已完成平整并具备耕作条件、但不具备实地举证“出土长苗”要求的地块,一并纳入当年项目验收,及时形成补充耕地指标。按照约定完成全部外业拍照举证工作,并确保最终通过**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V5.0,及市级、省级、部级三级主管单位审查。 |
2 | **市平**地标勘测技术****点击查看公司 | 175824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 合格,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允许将实地已完成平整并具备耕作条件、但不具备实地举证“出土长苗”要求的地块,一并纳入当年项目验收,及时形成补充耕地指标。按照约定完成全部外业拍照举证工作,并确保最终通过**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V5.0,及市级、省级、部级三级主管单位审查。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173160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 合格,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允许将实地已完成平整并具备耕作条件、但不具备实地举证“出土长苗”要求的地块,一并纳入当年项目验收,及时形成补充耕地指标。按照约定完成全部外业拍照举证工作,并确保最终通过**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V5.0,及市级、省级、部级三级主管单位审查。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点击查看 | 响应 |
2 | **市平**地标勘测技术****点击查看公司 | 响应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响应 |
公示日期: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3日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联系****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 址:**市****点击查看街**金域15号写字楼华银大厦9层910室
联 系 人:贾洋洋、张晓丹
电 话:0352-****点击查看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