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承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书面承诺)。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公厕保洁、环境卫生服务、设施维护等相关内容。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管理经验,保洁人员须具备相应作业能力,所有服务人员需经过上岗培训和安全培训,熟悉公厕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方法。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报价无效。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