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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保健院(**新院)项目医疗家具设施、办公家具设施、窗帘隔帘货物采购安装标段一澄清公告 |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5-06-23 | |
- | 公告子包数量- | |
否 | ||
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查看保健院(**新院)项目医疗家具设施、办公家具设施、窗帘隔帘货物采购安装标段一现进行澄清。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澄清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四《商务、技术、价格评分表》产品检测要求修改为: 第六章第二节技术要求: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每提供1份计1分,最多计13分;提供医用资料柜、医用处置柜成品检测报告,每提供1份计1分,最多计2分。 注: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提供****点击查看委员会官网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检测机构官网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视同负偏离处理。检测报告中若出现检测标准新老交替时老年号也予以认可,若检测报告要求的检测标准有更新的标准也予以认可。 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提供原件供采购人核验,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质,在中标后会辨别真伪,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四《商务、技术、价格评分表》样品1、样品2、样品3外观公差修改为:正负5mm。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格式—第七条:产品的验收修改为:1.乙方按甲方要求生产、安装完毕并提供本项目产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之后,甲方项目负责人对乙方所安装的产品进行现场验收,对产品在质量出现的问题,乙方无条件予以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招标文件第六章 货物(服务)需求—8、样品清单表——样品的外观公差修改为:正负5mm。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9日9时00分(**时间)。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麓云路268****点击查看中心14楼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0731-****点击查看833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陈紫璇、邹晓瑞、杨邵芳、李敏凯 电 话:0731-****点击查看96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