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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承担“第七师胡杨河新区1****点击查看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七师胡杨河新区1****点击查看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点击查看开发区南区,****点击查看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4°53'11.747",北纬44°51'54.282"。
建设内容:**二期污水处理构筑物、建筑物、工艺安装、设备购置、仪表、电气、自动化控制、暖通及配套建设附属设施等。**厂外排水管网总长度11542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转输泵房1座,**进水前池1座。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4178.43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029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0991-****点击查看783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