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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点击查看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网)
| 招标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83****点击查看8163 |
| 招标代理名称: | ****点击查看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林德山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52****点击查看1259 |
| 监管部门名称: | ****点击查看环境局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0794-****点击查看031 |
| 交易中心名称: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794-****点击查看631 |
本招标项目已由****点击查看委员会()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
2.2 项目地点:南**琴城镇饶家堡。
2.3 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737.17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工程**费****点击查看3286.74元;施工图设计费326304.38元】。
2.4 建设内容、规模:1、尾水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建设28794.7平方米人工湿地(其中垂直流人工湿地面积26755.4平方米,表流湿地面积2039.3平方米)处****点击查看处理厂2.5万平方米/天尾水;2、湿地进水配套管网及中水回用工程:**2246米DN600湿地进水管,****点击查看泵站一座;****点击查看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后部分出水用于琴台河生态补水与园林绿化和城市道路冲洗用水,其中琴台河生态补水量0.5万立方米/天,园林绿化和城市道路冲洗最大用水量0.3万立方米/天。建设琴台河补水管(DN300)2808米,回用水管利用现有琴台河补水管并**回用水管(DN250)136米,配套建设回用水取水点取水管(DN150)250米,****点击查看泵站2座;3、琴台河水生态建设工程:在河道内设置30座生态浮岛(总面积904平方米)净化水体,并设置25台太阳能推流曝气机增加水体溶解氧。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具体包括:
2.5.1 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有关设计全过程技术服务;
2.5.2 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作;
2.5.3 采购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
(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67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09月24日。
2.8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4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3.4.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2)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3.4.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4.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
3.6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一成员方)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接过项目投资额大于等于2100万元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河道治理或流域治理或生活污水治理或地下水治理)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7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点击查看.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3.8.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8.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8.4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9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是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应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
3.10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4.1 获取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4.2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9日~2026年09月10日
4.3 获取方式:
4.3.1 。
4.3.2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4其它事项: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点击查看-0000进行咨询。
4.5 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省公共**交易网),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入**省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点击查看园区旁(游军路西)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五四路国际大厦十三层C座
联 系 人:林德山
电 话:152****点击查看1259
监督机构:****点击查看环境局
地 址:****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传播中心23楼
联系电话:0794-****点击查看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