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仪器设备搬迁(5-9楼)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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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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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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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实验室仪器设备搬迁(5-9楼)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比选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将比选文件中“(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其他”的“因本项目搬迁周期较长,本次付款分为三次,在相应工作(项目合同签订后、第一次搬迁完成并验收合格、第二次搬迁完成并验收合格)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支付比例分别为30%、30%、40%。”更正为:“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全部搬迁并完**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收到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将比选文件中“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的“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在乙方第一次搬迁完成并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在乙方第二次搬迁完成并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元)。”更正为:“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在乙方全部搬迁并完**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元)。”。

比选文件凡涉及此公告内容,均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8月22日

比选人:****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市**区海桐街69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28- ****点击查看8213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市高新支行

账 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 系 人:郑卫、曹晓宇、佟巍

电 话:028-****点击查看3579(报名相关事宜咨询)

028-****点击查看3312-608(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获取:****点击查看@sczz****点击查看0079.com

采购项目咨询:****点击查看@sczz****点击查看0079.com

开取发票:****点击查看@sczz****点击查看007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