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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水厂效能提升及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编制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16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翔、王朝晖、周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3、业绩:1.****点击查看处理厂入河排污口预论证项目;2.****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处理厂**工程排污口设置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3.****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排污口论证项目。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6.5分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港湾路26号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09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点击查看广场A3座
联系方式:贺工153****点击查看3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工
电 话:153****点击查看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