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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00:00
**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标前公示
项目名称 | **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预算 | 2651.2000万元 |
采购内容 | 详见采购需求。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将本采购项目份额的百分之四十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经业主单位审核通过后,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 2.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整体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4.硬件设备运维期一年,平台运维期共三年。运维期第一年满后,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运维期第二年满后,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运维期第三年满后,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 备注:****点击查看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 号文件,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70%。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任务,软件系统开发周期6个月内完成,项目工期内建设完成所有的软件系统、硬件设备、数据集成等工作内容。 |
服务地点 | **市境内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审法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人联系方式:许峰 0561-****点击查看231;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5012;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公示期 | 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五个工作日 |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点击查看受托,将对“**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点击查看)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项目需求和供应商资质要求),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4年9月10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点击查看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点击查看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附件: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