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玉龙县金**治理工程施工期环境检测及环保验收服务
(二)服务内容:完成玉龙县金**治理工程施工期环境检测及竣工环保专项验收相关工作。
(三)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工程达到验收标准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工作。
(四)项目地点:玉龙县黎明乡。
(五)项目规模:玉龙县金**治理工程位于**市玉龙县黎明乡,总投资 4589.69万元。直接工程费3584.70万元。金**为**江右岸 1 级支流,河流发源于**市玉龙县黎明乡玉**,本次对金**未治理的19.08km的河道进行治理。**防洪堤1.32km,其中C20埋石混凝土重力式挡墙总长 0.76km;C20埋石混凝土护脚雷诺护垫护坡挡墙0.55;**C20埋石混凝土仰斜式护岸总长 4.66km;**C20埋石混凝土直立式护岸总长2.47km;挡墙加高加固0.21km。**纳洪口2座、排水渠 1.32km、排涝涵管6座、下河踏步6处。
(六)最高限价:¥29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响应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响应人报价为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除支付与响应人所签订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七)采购方式:最低评标价法。****点击查看小组在确认报价、单位资质、人员要求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八)资质要求:****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响应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二、采购文件获取
请拟参与的响应人于2024年8月27日至28日(**时间:8时至18时内)持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点击查看水务局101室领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点击查看采购办
联系电话:0888-****点击查看780
地址:**市**县**街道文笔路1****点击查看水务局(****点击查看人大附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