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点击查看**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组织有关专家对《****点击查看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重编)》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国春
联系电话:0692-****点击查看489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