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根据院方服务特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运服务方案,日常情况每日至少二次按时清运积聚在垃圾暂存间的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如未按时清运给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皆由供应商负责。 2.合理安排日常清运时间点,不得影响临床科室及周边正常秩序,确保垃圾暂存间周边及路面卫生干净,垃圾暂存间的清运必须及时。 3.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漏功能,确保运输过程中不超载、不飘洒垃圾、不污染院区卫生。 4.每次清运时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清运,接受垃圾暂存间管理责任人的监督。 5.供应商因操作不当导致暂存间门、墙壁、地面等设施设备损坏,由供应商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6.供应商需及时凭合同或证明、车辆通行证、驾驶证等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证;遵守院方对垃圾运输车出入院区的规定;遵守交通安全的规定,杜绝人身安全事故;供应商服务人员、车辆及第三方安全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7.在采购人所管辖范围内,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并服从采购人管理。 8.采购人检查清运情况、发现不合格之处通知供应商,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时起,四小时内必须整改完毕。 9.采购人有权对承包方没有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工作或清运生活垃圾工作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的,采购人书面通知承包方整改,承包方须立即整改至满足采购人要求。 10. 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11. 供应商依法用工。 12.车辆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满足要求的用车。 13.供应商拟派的所****点击查看医院防疫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保证所有工作人员健康、安全。配合医院按要求做好健康体检等相关防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