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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高新区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及以上资质。 变更为: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变更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含牵头单位), 设计单位(排水工程)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条 项目人员 (一)勘察人员:(若为联合体,由勘察单位提供。) 1、原条款 (1)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变更为: (1)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2、原条款 (2)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 变更为: (2)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3、原条款 (3)岩土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 程师(岩土)资格得 1分,同时 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加2分,本项 最高得 3分。 变更为: (3)岩土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二)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由设计单位提供。) 1、原条款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且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加2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证书加3分)最高得4分。 变更为: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2分,且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加1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原条款: (2)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且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加2分;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证书加3分;最高得4分。 变更为: (2)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2分,且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加1分: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原条款: (3)管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加1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加2分;最高得3分。 变更为: (3)管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且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加1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 4、原条款: (4)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且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加1分: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加2分;最高得3分。 变更为: (4)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且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加1分: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 5、原条款: (5)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得1分,且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加2分;最高得分3分。 变更为: (5)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得1分,且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6、原条款: (6)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执业资格加1分;最高得2分。 变更为: (6)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得1分,且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7、原条款: (7)景观恢复负责人(1人):具有景观设计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有景观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景观设计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分2分。 变更为: (7)景观恢复负责人(1人):具有景观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景观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2) 条 设计大纲 1、原条款“针对本项目所涉及的上位及相关规划进行分析”,招标人至少应该提供“上位规划”,明确招标区域。 修改为:规划分析:投标人自行通过公开渠道收集相关资料,针对本项目所涉及的上位及相关规划进行分析。 2、原条款“结合现状实际地形地貌,进行地形分析,提供项目汇水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汇水面积,走向,水力计算”,招标人至少应该提供“现状地形图”,明确招标区域。 修改为:汇水分析:投标人自行测量地形,结合现状实际地形地貌,进行地形分析,提供项目汇水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汇水面积,走向,水力计算。 五、本项目红线图已上传,供各投标单位参考。 六、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