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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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我单位已委托****点击查看承担“聚酯PEN材料单体煤基2,6-萘二甲酸中试验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聚酯PEN材料单体煤基2,6-萘二甲酸中试验证项目
2.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工业园****点击查看科技园1号****点击查看现有生产厂区预留地内。
3.建设内容:**百吨级2,6-NDA示范装置,包括酰化单元、酰化单元结晶单元、氧化单元、酯化单元、切片包装单元、废气处理单元、水解单元等,项目所需公用及辅助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472-****点击查看384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工业园****点击查看科技园1号
邮政编码:014020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市西**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2-12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5770-856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share.****点击查看.com/WuM1r8nF。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