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7日受理和拟审批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7日受理和拟审批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发布于 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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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能新能(徐州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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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环境局2025年8月7日受理和拟审批****点击查看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点击查看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0685;

传 真:0516-****点击查看0699;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中心中区东三区456房间(邮编:22101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受理并拟批准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受理日期

2025年8月7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1座110kV升压站,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主变1台三相双绕组油浸式有载调压变压器,容量为1×80MVA;**1条35kV母线;**1台110kV配电装置并且利****点击查看电厂升压站出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建设阶段

1.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四部门公告2023年第12号)中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2)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机械布置,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错开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3)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禁止鸣笛;

(4)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主要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站内作业处裸露地面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建作业;

(2)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

(4)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环境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5)施工过程中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泥浆水、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施工生产生活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对化粪池进行防渗处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减少临时用地;

(3)合理设置堆场等临时用地,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连续雨天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7)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用地进行复耕,对站内施工区进行绿化或砂石化,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运行阶段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为确保升压站厂界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应落实以下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等以保证升压站地面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符合标准;同时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警告牌。

2.噪声防治措施

本期选用低噪声主变(声功率级不大于82.9dB(A))。站内建筑物设计时合理布置,各功能区分开布置,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衰减噪声,减少升压站运营期噪声影响,****点击查看电站的四周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3.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管理人员6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4m3/d,配套建设一处化粪池,规模分别为1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排入周围环境,对储能站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期工作人员不在站内就餐,因此,无餐厨垃圾产生。工作人员产生的废纸、废包装袋等生活垃圾暂存于站内的垃圾桶和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2)危险废物

在危废的处理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及要求,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厂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标准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①安全防护: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含2023修改单)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②危废暂存处基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腐防渗。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③在危废暂存间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视频监控应确保监控画面清晰,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3个月。

④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本项目危废台账管理以及转移要求如下:

①履行申报登记制度;

②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企业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需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

③委托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④定期对暂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及早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⑤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⑥固废贮存(处置)场所规范化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应在醒目处设置标志牌。

⑦危废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

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关键位置设置在线视频监控,企业应指定专人专职维护视频监控设施运行,定期巡视并做好相应的监控运行、维修、使用记录,保持摄像头表面整洁干净、监控拍摄位置正确、监控设施完好无损,确保视频传输图像清晰、监控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进入且生态影****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储能站运维检修作业均在站内进行。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期主变容量为80MVA,根据建设单位招标要求及设计资料,主变油量为31t,则31t×0.895t/m3=35m3。

110kV升压站户外布置,主变下方建设有事故油坑,其有效容积约10m3;设有1座事故油池,其有效容积约50m3。事故油池具油水分离功能,且大于主变油量(事故油池有效容积50m3>35m3主变油量),在事故状态下,事故油池容积能够容纳100%变压器油。本项目事故油池的设计满足《****点击查看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6.7.8户外单台油量为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其容积宜按设备油量的20%设计,并能将事故油排至总事故贮油池。

升压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及油污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变压器油泄漏,若设备出现破损或检修情况下操作不当可能导致变压器油出现泄漏,具体要求如下:

①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以降低设备老化而导致风险物质的泄漏;

②在升压站内设置了有效容积为50m3的事故油池进行存储事故发生时泄漏的废油,防止其流入外环境,对周围地表水体、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降低因废油泄漏而引发火灾产生的原、次生危害。

③要求企业进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此外,建设单位针对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附件(1)
02正文--垞城矿采煤塌陷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含电磁辐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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