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点击查看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现对1个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如有异议,书面向****点击查看正式反映,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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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
附件1:**省**县**寨**饰面用花岗岩矿(新增饰面用花岗岩**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附件2: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3:主要参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