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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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区放珠镇曹家村、哩东村等6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采购内容 |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建单位 | **博智工程****点击查看公司 |
联系方式:燕 翔 152****点击查看1533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7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点击查看**联通大道交通大楼5楼(**博智工程****点击查看公司)会议室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综合得分 | 89 |
投标报价 | 工程施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30%,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为3300元/项。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景盛****点击查看公司 |
综合得分 | 68.9 |
投标报价 | 工程施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8%,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为3500元/项。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综合得分 | 67.21 |
投标报价 | 工程施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30%,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为3500元/项。 |
公示期 |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1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