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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第二次
二、项目名称:
**市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联系人:赵正斌
供应商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9983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田南镇罗家村
中标(成交)金额(元)\(%):98.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市政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项目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朝霞,殷俊文,戴毅珠,贺春艳,苏彦江,罗华凯,丁志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00932.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中标人日期:2024年10月08日; 2、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3、关于“政采贷”政策: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点击查看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金融机****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银行名单。 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78%计算收取,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1000万-5000万*0.25% 。 5、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安石路21号
联系方式:0791-****点击查看3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红谷滩区前湖大道慧谷产业园二期4栋402室
联系方式:0791-****点击查看2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
电话:0791-****点击查看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