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水源治理项目延期更正公告(第三次)
各投标人:
我部组织实施的“某部水源治理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于 2024年6月11日发布延期更正公告(第二次),因实际情况需要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事项:
原公告及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待招标人确认后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待招标人确认后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待招标人确认后另行通知。”。
变更为: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9时30分(**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17日9时30分(**时间)。”;
3.“开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9时30分(**时间)。”。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8号楼 弘源●丰恒大厦 13 层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36****点击查看1871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如电话临时无人接听,请将咨询事项发送邮件至本邮箱,我司收到后将会尽快回复)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延期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