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普陀区土壤污染调查等技术审查 项目的公开询价

关于2024年度普陀区土壤污染调查等技术审查 项目的公开询价

发布于 2023-12-06

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方案》、《**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区需对辖区内变更用地性质的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调查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各有经验的专业技术单位对**区2024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环节报告开展专业技术审查项目公开询价。

一、相关要求

有1年及以上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审查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单位;本项目需要开展布点方案、采样、检测及报告评审质量等技术环节检查及评审工作,有3名及以上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浙里净土专家库)内专家,并具有检测资质(CMA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接受本项工作期间不得接受**区土壤污染调查单位的土壤污染调查相关业务委托。

二、工作流程

(1)开展预审

技术审查单位应对**区地块是否需要开展污染调查及开展调查的方式方法提供技术支持;对开展污染调查地块提交的报告等资料进行预审。

(2)确定专家审查会

技术审查单位应在报告提交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专家审查会时间,并通过“浙里净土”应用专家库,按照不同专业领域条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名审查会专家,并按专家要求进行现场审查。专家审查会由技术审查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自然**主管部门、申请单位、报告编制单位、****点击查看,必要时可邀请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或自然**部门参会,形成书面专家审查意见,需要完善的,待复核后由技术审查单位工作人员及专家签字确认。

(3)技术审查结果

通过专家技术审查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完善所用时间不计入),通过查阅修改材料或现场踏勘等方式对修改情况进行审查,出具书面技术审查意见,技术审查意见应作出是否同意通过评审的结论性意见。

开展对“浙里净土”系统和国家系统的数据更新及技术审核。

三、费用上限单价

序号

服务内容

单次评估上限(元/个)

预估数量(个)

1

技术审查等

1.4万元

20个(含)以内(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注:按单价进行报价,年底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总金额不超过28万元。

四、报价方式及报价提交时间

项目报价及相应材料以纸质盖章封口方式提交到我局。报价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3日17时。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580-****点击查看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