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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一河两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县“一河两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路17号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项目内容包括生态环境治理和关联产业建设两大子项:其中,生态环境治理主要包括三鸦寺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功能提升、高河大河水环境治理;关联产业建设包括金拱现代物流产业园、环保产业园、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一)生态环境治理内容
三鸦寺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功能提升包括:
(1)三鸦寺湖沿岸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鸦寺湖沿岸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湖泊滩涂生态修复工程、入湖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与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削减工程、沟塘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2)三鸦寺湖堤岸生态治理与功能提升。三鸦寺湖堤岸生态治理与功能提升主要包括三鸦寺湖湖堤生态化治理、湖岸坡地生态化整治。
(二)高河大河水环境治理包括:
(1)高河大河左岸支流水环境治理。高河大河左岸支流水环境治理包括左岸支流水环境治理和陈咀老街及周边雨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高河大河右岸水环境整治。高河大河干流水环境整治包括高河大堤综合整治及高河大河右岸大堤及沿岸低洼地环境综合治理。
(3)高河大河上游-观音湖区域水土环境整治。项目包括查湾河沿岸水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高河上游岸线综合治理、观音湖水源地生态治理与功能提升三个子项。
(三)关联产业内容
(1)金拱现代物流产业园。规划占地约200亩,总建筑面积24.74万m2,规划建设冷链仓库43166平方米;综合配套用房面积11928平方米;物流配送仓面积186760平方米;规划建设地下建筑面积5252.49平方米、门卫建筑3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工程等室外工程。
(2)环保产业园。项目规划占地约45.7亩,总建筑面积25084.68m2,主要包括综合楼3665.82m2,生产厂房20912.46m2及配套建设室外管网、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停车位、围墙等室外工程。
(3)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249亩,总建设面积57312m2,建设连栋玻璃温室3个,面积50400m2;建设多功能玻璃温室1个,面积6912m2,并配套建设门卫、园区道路、室外配套水电管网等配套工程设施。
五、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县高河****点击查看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003、0556-****点击查看6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育儿路26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6-****点击查看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高河****点击查看商务中心十一楼)
联 系 人:操思佳
联系方式:0556-****点击查看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556-****点击查看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