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锡渣边角料(第五次转让) | 普通废料 | 3150 千克 | 固态块状,吨袋裝 ,无铅,含锡约96.5%,含银约3.0%,含铜约0.5% | 公开竞标 2026/05/01-2026/12/31 | 附件4 錫渣邊角料照片-仁寶數碼.jpg | 附件3 錫渣邊角料產生流程及品質鑒定報告--仁寶數碼.docx | 1. 项目信息:废锡渣,波峰焊(W/S)生产过程中,因焊锡在高温中与空气接触发生氧化后产生。固态块状,吨袋裝。 2. 我司对得标回收商特别要求如下:2.1得标厂商须无不良违规交易事件****点击查看公司,并严格遵守我司厂规及合同内容条约义务、责任、罚款。2.2得标厂商在我司作业时,须依照合约约定内容执行作业,处理速度能满足我司废料的产出速度,并保证仁宝厂区清洁与畅通,不得发生积压、堵塞、爆仓等状况; 2.3 参与本次公开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即投标厂商)须具备下列条件: 2.3.1具备处理的资质,交易合约有效期内处理能力应满足我司产生量; 2.3.2处理设备及工艺流程需符合环保法规要求,确保处理有害废弃物不产生二次污染(如污水处理设施、环保焚烧设备);2.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厂房规模、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合法及完整性; 2.3.4 交易合约有效期内须配合我司于约定时间安排足够人力及车辆准时清运出区,及负担所有进出区的手续及费用; 2.3.5 配合我司之入区及出区相关审查制度(**人、车换证入区、出区时一般抽检及按照一定比例卸车抽检等),具体如合约的相关制度; 2.3.6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 得标厂商不得任意调降价格或不执行运做之情形,作业规定时限须从得标后到下一次得标厂商接手作业止;2.5 须依照我司合约约定履行合约内规定。如得標廠商未按照要求定期清運,并保證廠內清潔,对其进行罚款作业。 3. 本公司只能开具出口商品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不可做任何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