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按照2024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安排部署,经企业自评、县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省厅抽查等流程,形成了**省2024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9日。初评结果同步在“**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生态环境厅-我要查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公示。
公示期间,请各企业及时查询初评结果,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于6月19日前通过“**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生态环境厅-我要办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板块,上传申述文件及支撑证明材料(扫描件),我厅将组织开展审核、核查。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社会公众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 系 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侯老师 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9107
邮 箱:****点击查看@163.com
地 址:**市科园南路88号A2
邮 编: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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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