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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气现场快速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一、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003-01
二、合同名称: 003包-**省大气现场快速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三、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 **省大气现场快速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地 址: 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 151****点击查看1240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地 址: 辉山北大街102
联系方式: 157****点击查看92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飞行监测系统(无人机)功能与用途:基于高强度碳纤维无人机,结合遥感技术和精确定位技术,搭载专业级飞控和数传电台,同时具备遥控操作和超视距自主飞行、图像数据实时回传等功能。适用于大气环境监测、应急事故监测、热排放源定位、高空气体监测、高空水质采样、污染源追踪与巡查、高架源污染物排放浓度和空间维度分布监测、工业园区气体泄露追踪等。 1.无人机技术要求 1.1 采用高强度碳纤维机架,四旋翼或以上的旋翼结构; 1.2 对角线轴距:≤1000 mm; 1.3 裸机重量(无配件,不含电池):≤6.5千克; 1.4 最大起飞重量:≥9千克; 1.5 尺寸(长×宽×高,折叠):≤800×600×600 mm(L×W×H); 1.6 尺寸(长×宽×高,展开,不包含桨叶):≤900×800×600 mm(L×W×H); ▲1.7 最大载重:≥2.5千克; 1.8 最大上升速度:≥5m/s,最大下降速度:≥3m/s; 1.9 最大飞行高度:垂直不低于500m; 1.10 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5m/s; 1.11 最长飞行时间:≥55分钟;(时间取整) 1.12 防护等级:≥IP45; 1.13 最大可抗风速:≥12m/s或6级; 1.14 工作环境温度:-20℃~50℃; 1.15 GNSS:仅支持北斗定位系统; 1.16 GNSS定位悬停精度:无人机系统GNSS正常工作时悬停精度,垂直:≤±0.5 m 水平:≤±1.5 m; 1.17 视觉定位悬停精度:无人机系统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悬停精度,垂直:≤±0.3 m 水平:≤±0.3 m; 1.18 基于北斗定位系统的RTK定位悬停精度:水平≤±0.1m,垂直≤±0.1m; 1.19 支持云**装:飞行器支持搭载云台负载数量≥2; 1.20遥控器屏幕尺寸≥5英寸; ▲1.21可视化分析软件和云平台,实时显示空气污染物浓度时间变化曲线图,检测结果以质量浓度、体积浓度两种单位呈现,可自由切换; 1.22检测数据多链路传输,可通过GPRS网路传输至手操器,也可通过无线方式直接传输至监测数据平板或电脑; 1.23实时生成走航路线,不同颜色变化代表污染物浓度值的变化。显示采样点的精确经纬度、相对高度和浓度信息; 1.24带屏遥控器内置地面站,可规划航线和查看实时高清图像。 1.25 5G随身WiFi,单次满电使用时间≥12小时,月流量不少于1500
履约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履约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赵妍、张松华、张霄、王文超、祖彪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