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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 ****点击查看改革局以丹发改审批〔2024]1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县大厂镇、车河镇 建设规模:建设德马河旁路组合人工湿地1座,采用工艺:表流湿地+水平潜流湿地+出水塘,处理规模1200m3/d,占地面积约500m2;建设绿荫塘2号塘出口下游组合人工湿地1座,采用工艺:表流湿地+水平潜流湿地+出水塘,处理规模1430m3/d,占地面积约500m2。 合同估算价:739.42万元 。 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点击查看001,标段(包)名称:刁江重点支流水质提升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点击查看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点击查看.cn/home)查询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
3.5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0月2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http://ggzy.****点击查看.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http://ggzy.****点击查看.cn/成功上传。 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1.****点击查看.16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 并通过**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需在现场进行网上开标室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的, 须自行携带手提电脑、个人CA锁、企业CA锁进入开标现场。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签到不成功或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1.****点击查看.16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完成工程总量的30%,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核准无误,在收到承包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合同30%的首笔进度款;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9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点击查看.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点击查看.cn/hcggzy/)。
9.交易服务单位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8-****点击查看718。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县建设****点击查看办公室 0778-****点击查看71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县****点击查看安大道57号
**市**区金**路2-4号**园写字楼8楼
邮编:
547200
547000
联系人:
韦工
韦智敏
电话:
0778-****点击查看269
0778-****点击查看211
2024 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