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3-18

招标详情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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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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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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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大学附属****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n) 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大学附属****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标包

货物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单价限价

(万元)

包1

监护仪

详见采购文件

4.39

包2

心电网络系统采集端

详见采购文件

2.2

包3

医用冷藏箱、医用冷藏冷冻箱、医用低温保存箱、医用冰箱

详见采购文件

16.65

包4

智能采血条码标注仪

详见采购文件

6

包5

气溶胶吸附净化器

详见采购文件

3.5

包6

双通道注射泵

详见采购文件

0.42

包7

空调

详见采购文件

2.009

包8

铅防护用品、射线防护用品

详见采购文件

3.27

本项目各包可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后7日历日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如所投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许可(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可追溯到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

2.地点:凡有意参加者,应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n) 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点击查看.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点击查看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点击查看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

四、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9点00分(**时间)。

2.开启时间:2025年4月1日9点00分(**时间)。

3.开启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响应文件开启现场,请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市公共**交易平台已实现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书面投诉。满足书面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委员会财务审计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38-****点击查看839。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大学附属****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

地 址:**市**路24号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广场A5-6号楼26层/27层

联系方式:0531-****点击查看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瑜、陈晓楠

电 话:0531-****点击查看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