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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城乡垃圾全链条治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东****点击查看办公室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点击查看城管局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县城乡垃圾全链条治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图及室外、颐和美地、锦程佳园劳务分包施工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县城乡垃圾全链条治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图及室外、颐和美地、锦程佳园劳务分包施工 ;
2.2 建设地点: **县;
2.3 建设内容: **洗车池、绿化、道路硬化、雨污水、围墙、大门等配套附属基础设施;**汽车停车棚(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两个快充、两个慢充)一座、非机动车停车棚一座(含电瓶车充电插座)。颐和美地建筑垃圾收集点,**钢结构建筑垃圾收纳车间(设置除尘系统、喷雾系统)及服务管理用房约230m2,洗车池、景观、绿化、硬化、铺装等配套设施。锦程佳园建筑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场地(地面硬化、混凝土挡墙)、洗车池、停车位、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2.4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 **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改造和**二个片区收集点建设,包含**县****点击查看中心改建(占地面积约9200m2,总建筑面积约5300m2)、颐和美地建筑垃圾收集点**(占地面积960m2,建筑面积230m2)、锦程佳园建筑垃圾收集点**(占地面积2390m2)。
2.6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点击查看754.11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县城乡垃圾全链条治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图及室外、颐和美地、锦程佳园劳务分包施工,(不含卷材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外墙涂料及真石漆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 型 √ 中 型 □ 大型□特大型
□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总图及室外60日历天,颐和美地、锦程佳园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0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施工劳务资质 或 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3 . 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项目****点击查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备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行业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拟派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 可选 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
□3.4.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点击查看委员会。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 员 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5 .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具体如下: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具体如下: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 .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5 .2.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 .2.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 K2=9 5 %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6. 招标文件 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6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 6 年 11 月 5 日17:30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点击查看(**市**区**东路138号21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2.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6.2.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6.2.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查验);
6.2.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查验)及2026年7-9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7. 投标 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11月9日15时3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点击查看集团附属二****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湖西路1号)。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 要求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 在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县**大道88号
联系人:李苏
电话:0518-****点击查看9876
传真 /
邮编 22219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东路138号
联系人:杨洋
电话:199****点击查看4224
项目负责人:张家州
传真:0518-****点击查看3367
邮编:222000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监督部门:****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10.3异议渠道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199****点击查看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