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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新综合楼附属工程项目软装工程配套设备(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2-27,更正为:2025-01-0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0 09:00:00,更正为:2025-01-13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10 09:00:00,更正为:2025-01-13 14:30:00。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10%,说明: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担保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 2、如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出现违约行为或因中标人过错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损失时,采购人还有权继续对中标人进行追讨。
修改为: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如未能按时交纳履约担保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 2、如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出现违约行为或因中标人过错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损失时,采购人还有权继续对中标人进行追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高山26号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8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1811房
联系方式:0668-****点击查看23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0668-****点击查看238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