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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5-2027年**交通新能源油气回收装置更换活性炭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2025-2027年**交通新能源油气回收装置更换活性炭服务 | 公司所属两个场站2025-2027年的活性炭更换服务,每年1次,****点击查看活性炭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活性炭检测报告原件。 | 2025年8月 | 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 一”); (2****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 合一”****点击查看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 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应****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机关核 准登记或者备案,****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 成的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服务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 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 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者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订单所对应的服务完成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为准;如 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3.须成立时间最少满3年(含3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点击查看公司除外)。 |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点击查看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