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于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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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政〔2025〕 7号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和有关要求,市政府对2024年12月31****点击查看政府办公室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点击查看关于确定**市钧瓷原产地域保护范围的通知》(禹政〔2002〕64号)等1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点击查看关于印发**市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禹政〔2005〕44号)等4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点击查看市政府。

附件:1.****点击查看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6件).doc

2.****点击查看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9件).doc

2025年8月4日


领导解读:《****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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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禹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9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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