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点击查看园区年加工6000吨牛肉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