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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有关规定,****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原规划概况
****点击查看开发区位于**市**县,控规规划范围为:东临马鸣河,西至长卿镇,****点击查看水厂,南至梓江。园区总规划面积调整为11.60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调整为“食品、生物医药、机械制造”。
二、原规划实施情况
《****点击查看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于2020年批准实施,随着城市建设发展产生的不确定性因素,使得控规在实施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维护诉求。因此,****点击查看**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城市、镇控****点击查看审批办法》,启动了《****点击查看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评估及动态维护方案,****点击查看人民政府批复的规划调整论证,并将规划更名为《****点击查看经开区片区(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规划动态调整内容主要为:将四****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涉及区域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中删除,即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不再与保护区重叠。调整后,控规规划范围为:东**江,西至长卿镇,****点击查看水厂,南至梓江,东、****点击查看中心**规划范围为界,规划面积约10.06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调整已于2022年4月28****点击查看政府关于《修编方案》的批复(梓府函[2022]28号)。
三、跟踪评价结论
****点击查看开发区以原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为立足点,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食品、医药和机械加工产业为主等为主导产业,充分利用**县的交通优势、**优势、区位优势进行发展。园区现有产业结构合理、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能源结构合理、污染物治理和排放达标,在解决现状环境问题后,园区现阶段的发展建设有所成效。
经跟踪评价建议进行相应调整后,园区后续发展产业规划总体可行,区域**及环境条件可支撑后续规划的实施。要求园区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调整意见、环保措施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从环保角度来看,后续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四、索取《跟踪评价报告》的方式
公众可直接向规划实施单位索取纸质版《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简本》,或者通过以下链接进行网上下载: https://pan.**.com/s/1VbIscgQUWUdP7UmaXnjAUQpwd=f7md 提取码: f7md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规划实施单位及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6****点击查看3418;邮箱:****点击查看@qq.com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6800;邮箱:****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