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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点击查看科技局、**高新****点击查看发展局、厦****点击查看**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引导激励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和社会发展,推动科技创**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建设闽西革****点击查看示范区,我局制定了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独立法****点击查看学院****点击查看学院为申报单位),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市级科技经费应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研诚信的相关规定,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签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诚信及审查承诺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及项目实施承诺书》,作为申报材料必要件上传。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除分项指南另有规定外,申报单位在研市级项目除青年人才项目外一般不得超过两项(含两项),高等院校以二级院(系)为单位、市属科研机构、医院以科室为单位计算在研项目数。
(四)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格,纳入相应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
(五)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六)以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只能申请1个项目。
(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以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其他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委托书作为申请书附件。
(八)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除工业、建筑业、服务业联合资金项目外,2023年度R 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2.5%(纳入2023年度R D统计报表制度的企业,以统计局查询为准,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其他企业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库查询为准,无需另外提供佐证材料,不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研发投入明细表或相关审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九)申报项目有**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十)项目优先支持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十一)已获中央、省、市级财政资助的研发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以及项目研究内容与已获中央、省、市级财政资助的研发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研究任务存在大部分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的立项资格,并纳入相应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
(十二)项目经费**设、新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在10万元(含)以上的应单独列示,同时加入**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开放服务,并且在项目验收时提供加入该平台并向社会开放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仪器已加入省大仪平台并有向社会开放使用的,申报单位可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至申请书附件中,作为管理评审的相关材料之一。
(十三)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原则上在2025年2月1日-2025年8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8年 8月1日,林业类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30年 8月1日。
(十四)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数占该类项目推荐总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70%。
(十五)为满足今后实现完全的电子申报流程,申请单位需把项目组成员表经各成员签字后,作为申报材料必要件上传。
(十六)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的项目,****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员会出****点击查看实验室(BSL-2)备案证明;****点击查看实验室(BSL-3)实验活动的项目,****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的《高****点击查看实验室资格证书》;涉及实验动物研究的项目,需提供省科技厅出具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点击查看委员会审查批准。
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各类项目所规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中的相关申报指南)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为促进龙台科技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在岩**籍科技人员参与龙台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科技项目研发。
二、申报流程
包含申报单位申报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推荐两个环节。
(一)申报单位申报
申报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25日(18:00),到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
申报单位申报流程为:登录**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及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项目推荐部门。
申报用户登录**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方式:1.登录微信小程序“科创**”资金奖补──项目申报;2.从**省网上办事大厅(zwfw.****点击查看.cn)查找“**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进行申报;3.****点击查看科技局网站首页链接(https://kjj.****点击查看.cn)进入。
(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推荐
2025年7月26日至8月15日,此期间为项目推荐时间,项目推荐部门可将申报材料审核后退回,申报单位可在推荐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项目推荐部门须在推****点击查看科技局提交推荐项目,到期系统自动关闭。
中央、省驻岩机构、高等院校、****点击查看医院等可自行组织推荐,其它单位(含企业、县属事业单位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包括**高新区、厦**海协作经济区)进行推荐。
各项目推荐部门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推荐,并于8月20日前将推荐函、现场调研表、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三份寄送我局发展规划科****点击查看中心585),逾期不再受理,其他报送材料见各项目类型申报指南。
项目推荐部门应查询项目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推荐项目的审慎性参考,对于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应在推荐函中进行说明。
三、联系咨询方式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业务科室
项目类型 | 业务科室 | 代码 |
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工业、建筑业、服务业项目 | 高新科 | 2025GCZ01 |
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卫生项目(面上项目) | 农社科 | 2025SWS01 |
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卫生项目(重点项目) | 农社科 | 2025SWS02 |
****点击查看中心专项Ⅰ类项目 | 农社科 | 2025SQY01 |
****点击查看中心专项Ⅱ类项目 | 农社科 | 2025SQY02 |
****点击查看中心专项Ⅲ类项目 | 农社科 | 2025SQY03 |
中医传承创新专项Ⅰ类项目 | 农社科 | 2025SZY01 |
中医传承创新专项Ⅱ类项目 | 农社科 | 2025SZY02 |
社会发展科技联合资金项目 | 农社科 | 2025SF01 |
申报系统****点击查看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二)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科:0597-****点击查看685
高 新 科:0597-****点击查看895
农 社 科:0597-****点击查看843
附件:
1.2025年度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工业、建筑业、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卫生项目(面上项目、 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度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点击查看医疗中心专项)申报指南
4.2025年度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卫生项目(中医传承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5.2025年度社会发展科技联合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6.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料汇编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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