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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空气过滤器采购项目的公开、公正与透明,我院将组织召开项目采购会,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货物主要使用地方为院内洁净区域,清单采购量为壹年预算使用量,供货商按我院实际使用量分批次送货,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1. 项目名称:空气过滤器采购
2.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 **期限:合同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
4.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型号详见附件
5. 项目需求:
1)本项目为壹年计划采购量,供应商须按使用部门需求分批次送货,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货物须为原厂正品,包装标准为制造商未开启全新包装;
3)货物在验收交付使用后1个月内有质量、数量、规格问题须实行包换、包退;
4)供应的货物须为出厂日期三个月内产品。
5)采购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货物。采购人如需采购清单外产品,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合理报价并提供依据,双方议价后进行采购。
6)空气过滤器技术质量需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 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供应商需提交资料(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交资料时间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页)
4. 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主要产品授权书等证明材料;
6. 提供2023年至今的业绩证明及服务评价材料(2-3份);
7. 根据空气过滤器技术质量需求,提交质量检测证明材料。为方便查看,注明页码,并标注相关数据。
8.提交项目方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及产品质量承诺函。
9. 根据采购清单明细填报完整报价(单独密封),本次采取二次报价方式,第二次报价在采购会时进行。报价以基准控制单价为基础填报折扣率,中标单价保留元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有效报价区间为0%至100%(超出范围视作无效报价)。
10. 提供样品:G3、G4;F5、F6、F7、F8、F9;H10、H11、H13、H14(在采购会时才提供)。
四、公示日期:挂网后,从第2个工作天起计,5个工作天17:00截止
五、报名交资料时间及地点:公示期内资料提交至后勤楼二楼总务科3室
六、采购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1. 联系单位:****点击查看医院;
2. 联系地址:院内后勤楼二楼总务科3室;
3.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3625;
4. 联系人:黎先生。
总务科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