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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点击查看**商铺5号2层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900.00元
评标总得分:93.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点击查看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豫昇昌、鲁泰、红四方 规格型号:PAC(固态28板框)、PAC(液态(10%含量))、乙酸钠(固态晶体,58-60%)、乙酸钠(液体微黄色(25%含量))、PAM(阳离子60离子度)、PAM(阴离子1800万)、液碱(工业级32%,液体)、次氯酸钠(液体10%) 数量:1批 单价:****点击查看9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浩 (组长)、张颖 、彭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381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人民路与银河一****点击查看广场 5 号楼 15 层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2525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 3#楼 29 层 2910 室
联系方式:崔康怡 137****点击查看3813、莫传城 155****点击查看2015
项目联系人:崔康怡 、莫传城
电 话:137****点击查看3813、155****点击查看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