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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点击查看处理站污泥无害化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6日 11:10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点击查看9503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点击查看95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点击查看9503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
项目名称:南、****点击查看处理站污泥无害化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8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第三条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感染性废物,特征为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为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点击查看保护厅《川环函(2017){1656号文}》第三条规定:医疗污泥应列入危险废物管理,废物类别为HWO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为841-001-01感染性废物。 根据成城发【2010】92号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在市特种垃圾焚烧场关闭后必须将医疗废物统一****点击查看中心收运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等经营活动。”由此,****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污泥应按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方式,目前**市行政区域内只有成****点击查看中心能满足要求,同时按照《****点击查看中心项目特许权协议》要求规定**市仅有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点击查看)能够承接本业务。故我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人民中路二段29号1幢29层3号
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2日
情况说明详见附件《****点击查看关于“南、****点击查看处理站污泥无害化转运处置服务项目”的情况说明》。
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地址: **市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
联系电话: 028-****点击查看9503
2.财政部门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地址: **市**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 028-****点击查看2648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
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