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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乌**北沟等处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工作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市**区所叶路18号振业园4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06 14: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乌**北沟等处水处理设备运维服务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4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会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委托第三方开展**经开区新港片区2号泵站、3号泵**池3套水处理设备的运维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所叶路18号振业园4楼)
方式: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点击查看公司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100.00元
截止时间:2024-05-06 14:00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所叶路18号振业园4楼401室)
时间:2024-05-06 14:00 (**时间)
地点:**区所叶路18号4楼401室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点击查看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3.1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www.****点击查看.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3.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点击查看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信用承诺制
4.1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4.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和**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3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所叶街18号6层
联系人:史工、蒋工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8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工、蒋工
电话:025-****点击查看8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