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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点击查看委托**市****点击查看公司开展**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市**区五里镇鲤鱼山村;
主要建设内容:不改变现有的设计处理规模(1200t/d)及焚烧发电系统、主要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的前提下,在现有生活垃圾实际处理量的基础上拟调整入炉原料结构,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微波无害化预处理后的医疗废物残渣。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915-****点击查看306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市****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幢2层
联系方式:0915-****点击查看006
联系人:杨工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获取:
https://pan.**.com/s/1-k5_1Nt4Fn3reR5UOx052Q,提取码:d84h。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为公众意见反馈期。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