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污泥应急处理中心运营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污泥应急处理中心运营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2-17

招标详情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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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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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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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运营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运营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418,000.00元
最高限价:****点击查看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运营商项目 ****点击查看8000 ****点击查看8000 ****点击查看8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点击查看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泥全部处理,处理规模达到280吨/日,能够满足我市污泥处理需求。
5.2采购范围: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3 运营期:一年
5.4服务质量: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等,满足采购人需求,处理规模达到280吨/日。
5.5服务地点:**市辖区内
5.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5.9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6、合同履行期限:同运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2023****点击查看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点击查看银行资信证明;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点击查看.cn)、“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市公共**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细内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3月10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3月10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218号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9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管委会****点击查看广场A座606室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7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