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鑫焜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点击查看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建设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石英矿和萤石矿选矿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建设地点:**省**市**市武当镇横岗村
项目概况: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宿舍及其他辅助设施,拟购置球磨机、振动筛、压滤机、脱水机、磁选机等生产设备。项目达产后,实现年产石英石粉15万吨、萤石精粉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程瑞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577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97-****点击查看38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点击查看.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点击查看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