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矿产**法》(2024年修订)及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依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法〉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及相关技术标准有关规定,****点击查看组织专家对**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采石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矿管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电话:0457-****点击查看283、0457-****点击查看300
1个拟通过审查的**生态修复方案名单
| 序号 | 方案名称 |
| 1 | **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采石场**生态修复方案 |
附件:
1、**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采石场**生态修复方案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13日